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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费 收缴管理办法

发布于:2020-05-22

一、凡自愿加入本协会、拥护本协会章程,严格履行园林绿化行业自律公约,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养护、咨询服务的有关单位;从事绿化生产要素的生产和经营的有关单位,经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为会员提供基本的服务

1、开设园林大讲堂,提供面对面专业授课和在线视频,会员单   位可通过电话报名或登录协会网站在线大讲堂进行学习,提高企业员工业务水平;

2、为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施工水平,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与交流,组织会员单位进行观摩;

3、制定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自律公约,并依据行业自律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诚信企业评定;

4、为推进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良好型宜居城市,制定和规范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引导会员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创建更多的园林绿化样板工程,提高工程质量和养护水平;

5、通过协会网站、会刊及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园林绿化行业最新的政策、法规及信息;

6、开展行业调研,将涉及企业利益和行业发展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并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7、协调会员单位之间产生的争议和矛盾。

三、交纳会费是协会会员的义务,会员会费每年交纳一次,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经督促无效的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时须交回会员证。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行业协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但需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同意后方能生效。

五、本协会具体收费标准为:

        1、会员单位:2000元/年;

2、理事单位:3000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监事单位:5000元/年;

4、会长、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六、本办法经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2020年交费通知.docx